发改委:废止部分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废止!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17

发改委:废止部分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废止!

 

        近日,发改委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42号》废止部分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中在附件2中包括废止《关于印发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文件原文如下:


图片1.png


图片3.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42号

           《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21年2月23日第1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主任:何立峰

2021年3月27日

 

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我委组织开展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过清理,决定对《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等6件规章、《关于补充、修订部分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型划分标准的通知》等9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2.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图片4.png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司


上一篇:固定价合同中,关于工程造价的3个争议问题

下一篇:陕价协组织召开2021年度30强企业和先进企业评价工作培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