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 发布,其中明确要求: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
此后已有多个省市区接连发布相关通知,要求当地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需要提前发布招标计划。这里收集了已经明确实施招标计划提前发布的省市区政策,请大家来聊一聊。
广东
2022年9月,广东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等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2〕1484号),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
在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领域推行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招标计划可采用定期或适时的发布方式,发布时间应提前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30日,发布内容包括招标人(项目法人)、项目名称、招标内容、合同估算金额、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等内容。
计划2023年1月1日后发布招标公告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按上述规定提前发布招标计划,省级行政监督部门对招标计划提前发布时间早于本通知要求的,按其规定执行。获得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不足一个月的项目,因不可预见的原因急需开展招标活动的,可不发布招标计划。编制全省统一的招标计划发布范本。招标计划应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相关信息与“粤公平”等平台实时共享。鼓励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发布招标计划。
海南
2022年8月,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水务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的通知》,自9月20日起,海南将施行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
将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的适用项目范围为海南省行政区域内,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与《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以“住建、交通、水务”三个领域工程项目为发布试点。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因招标人不可预见等原因急需开展的招标项目,经本级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可不发布提前招标计划。
招标计划应于项目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前至少30日公布,可按照项目投资规划期、财政预算年度或者企业财务年度编制,也可在预计发生招标需求后及时编制。发布招标计划时,招标人可在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招标计划信息填报,并提交至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计划信息栏进行发布。
江 苏
无锡
2022年8月发布《关于在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推行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工作的通知》。自2022年8月15日起施行。
2022年10月1日前为过渡期,过渡期内招标项目的招标计划至少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发布。
招标人应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至少30日发布招标计划。
淮安
江苏淮安市发布《关于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试行)的通知》,自2022年5月10日起,淮安全市范围内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各类项目在招标公告发布前应当先行发布招标计划,招标计划发布时间应当至少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前30日,如项目有调整应重新发布招标计划。
宿迁
宿迁市自2022年4月20日起试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
试行范围为进入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大型及以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人应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前不少于30日发布招标计划,发布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招标人、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招标范围、投资额(或合同估算价)和计划招标月份等。
常州
2022年2月起,常州市政务办下属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同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招标人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招标人提前发布招标计划工作。
张家港
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